当前位置: 首页> 部门概况> 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党校)部门工作职责

一、党委组织部

(一)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提出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调整与换届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校党委抓好各单位班子建设。

(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提出干部调配、对外推荐、选派工作方案,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等工作;负责来校挂职干部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处级干部考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审批、兼职管理和档案审核等监管和考核工作。

(五)负责党员发展、党员管理、党费管理、党内关怀和帮扶等工作;根据权限,受理党员和干部的有关申诉和信访工作。

(六)组织开展党内教育活动;负责党内评优表彰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党代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八)负责党代表联络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专职组织员的培养、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二、党校

(一)负责党校的师资队伍、培训教育课程体系、网上党校、教学条件等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校干部的培训、轮训、调训等工作。

(三)负责党员集中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四)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Copyright © 湖南大学党委组织部、党校 AII rights reserver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