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的规定
2019年05月20日 11:03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与《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岳麓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所有博士、硕士生学位论文在申请正式答辩前都必须通过中期检查、预答辩,符合学校规定的各项申请条件。
2、博士生、硕士生申请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需与指导教师充分沟通,取得指导教师同意。
3、岳麓书院每年集中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一次,时间在每年的5月底。
4、本规定从2018年1月起实行。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二0一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