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关于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拨工作的规定

2019年05月20日 11:09

为规范岳麓书院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拨工作,现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研究生培养的具体情况,制订本规定。

1、申请提前攻博的硕士生应具备研究生院有关文件所要求的各项基本条件。

2、硕士生申请提前攻博应取得硕士阶段指导教师的同意,并与有关的博士生导师达成初步的接收意向。

3、申请提前攻博的硕士生应向岳麓书院提交以下材料:

(1)进入硕士生学习阶段以来的课程学习成绩;

(2)进入硕士生学习阶段以来的专业学习、研究情况总结报告;

(3)对博士生学习阶段研究工作的设想;

(4)进入硕士生学习阶段以来所撰写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已经发表或未发表均可)。

4、岳麓书院在审核有关申请材料的基础上,聘请5-7位专家对申请提前攻博的硕士生进行面试,面试专家结合申请材料和面试情况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申请人应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面试专家的同意才能通过。

5、面试结束后,岳麓书院将公示通过面试的硕士生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本规定自2008年12月开始实行。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二00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