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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学生请假制度(暂行)

2019年06月25日 点击:[]

为了监督和督促学院学生准时参加学习活动、积极履行学生义务,同时完善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的请假流程和管理方式,现实行以下学生请假制度,望同学们仔细阅读以下条例:

一、学生每学期必须按时报到,自开学开始考勤。

二、学生上课须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须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凡事先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超过假期事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均以旷课论处。

三、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须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均以旷课论处。

四、基本请假流程如下:

1、学生须提前与任课老师沟通说明请假原因,获得老师批准同意。

2、学生向本年级辅导员请假,并说明已取得任课老师同意。请假三天内须辅导员签字,三到七天内须书记签字,七至十五天须副院长签字,十五天及一个月内须院长签字,一个月以上须办理休学手续。

3、学生可委托同学将假条交至任课老师处(若本人因事续假须尽快补开假条交给老师)并提前向本班学习委员登记,学习委员每周将请假情况汇总至本年级学习股股长处。

4、未提前与任课老师沟通请假的,事后一律不批假条。

五、病假须出具医疗单位证明。其中在校内请病假须出具校医务所的病假证明,在校外请病假需出具医院假条、药费发票、处方单等方可补假。

六、迟到、早退以上课铃声为准,在上课铃声完后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响以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迟到、早退两次,按旷课1学时计算。

七、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并登记迟到、早退、旷课学生名单,每班学习委员每节课须进行班内签到并汇报上课情况至学习股。学习股每周整理通报一周考勤结果。旷课三次,取消本课程考试资格。

本次请假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我院规范学风,避免请错假、请空假等现象的发生,希望通过完善本次请假制度,能对我院的请假流程进行更为细致的管理,也为同学们参与学习生活提供制度保障。望同学们认真履行以上要求!

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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