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香港理工大学签署的相关协议,我校博士生可以赴香港理工大学进行博 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欢迎有意向的同学积极报名。
一、学校介绍
香港理工大学(简称“理大”)创办于1937年,是一所坐落于香港九龙红磡的公立应用研究型大学。2025年《QS世界大学排》中位列全球第57位,2025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全球第84位。理大共有九个学院,包括工程、建设及环境、工商管理、医疗及社会科学、人文、时装及纺织、设计、理学院、酒店及旅游业管理学院,辖下共有26个学系,40多个研究实验室、研究院及研究中心。理大拥有众多重点学科,相关学科在不同排名机构中位列前茅,其中:管理学全球第一、香港第一;交通运输工程全球第二、香港第一土木工程全球第二、香港第一;工学全球第五、香港第一;机械工程全球第六、香港第一;市场营销全球第十九、香港第一;艺术及设计全球第十九、香港第一。
二、项目介绍
1. 学科领域
在两校共同感兴趣并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授予博士学位资格的学科领域进行合作。学生需要在双方导师共同指导下进行学术研究,学位论文选题须来自此研究课题。理大开放申请的专业请见网址:https://www.polyu.edu.hk/study/pg/research-postgraduate。
2. 入学时间
2025年9月或2026年1月。联合培养项目的正常修读年期从学生被理大录取而成为联合培养博士生之日起计算,比如2025年9月或者2026年1月。
3. 学习地点与住宿安排
学习地点:学生需在两校博士培养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个联合培养正常修读年期四年,其间保证连续两年在理大学习,其余时间在我校学习。
宿舍安排:在理大研究学习期间由理大提供协助,学生自费入住学校宿舍或在校外自费住宿。
4. 培养管理和学位授予
实行双导师制:由湖大和理大各指派一名具备博士生指导资格的全职教师作为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共同导师。由两校成立指导小组跟进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学习进度。联合培养博士生应遵守两校研究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联合培养博士生,符合湖大博士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获颁湖大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符合理大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获颁理大博士学位证书。
5. 项目费用
联合培养博士生在理大学习期间,按理大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以及支付其他费用包括考试费(提交毕业论文时缴交)、延读学费(于理大正常修读年期结束时仍未提交毕业论文,学生须缴交此费用以延续其学业)。在理大学习时,学生按照理大规定获发奖学金,享有相关保险。学生在两校学习期间可享用两校的设施资源。另外,理大会为学生提供港币25,000的会议经费。学生在湖大学习期间由湖大发放津贴,理大停发奖学金。
三、申请要求
1. 申请身份
非定向全日制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2. 语言要求
雅思总分不低于6.5,或托福总分不低于80(网考),提交给理大的英文成绩需在申请时仍处于两年有效期内。若申请者先前获得学位的授课语言为英文,则亦可视为符合英文成绩要求。如果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时尚未取得英文成绩,可以先提交申请,并在收到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满足英文成绩要求。申请建设及环境学院(包含四个学系)的学生,需在2025年4月30日前满足英语成绩要求。具体要求请见网址https://www.polyu.edu.hk/study/pg/research-postgraduate/admission-requirements-rpg。
四、项目申请流程
1. 首先获得湖南大学所在学院导师的同意。
2. 理大导师选定。
3. 向两校提交线上申请。(申请材料报考准备:https://www.polyu.edu.hk/gs/prospective-students/how-to-apply/申请材料准备:https://www.polyu.edu.hk/study/pg/research-postgraduate-guidelines-submitting-supporting-documents)
4. 湖大初选。
5. 理大录取。
6. 录取。
校内申请手续请于2025年1月10日22:00之前完成在线申请(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并将以下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1.登录湖南大学外事管理系统,填写在线申请、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中英文在读证明;
(2)学习计划;
(3)英语能力证明;
(4)本科学位证;
(5)硕士学位证;
(6)直博生提交:一等荣誉学位或同等资格的优秀本科学位;
(7)硕博连读生提交:所在学校需于2025年4月底前确认其已/将获得博士生资格的证明。(若无,可补交)
2.在线完成校内审批手续(辅导员/导师审核、所在院系审核、国合处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
五、咨询方式
1. 研究生院
地址:研究生院D栋406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731-88822824
2.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地址:校二办公楼224港澳台办交流科
联系人:车老师
办公电话:0731-88822721
编辑:刘慧珂
初审:车佳宁
复审:罗卓娃
终审: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