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学生赴优质海外院校交流学习的需求,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推动跨文化学习交流,现拟从我校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赴阿姆斯特丹大学进行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愿赴对方院校交流学习的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相关信息如下:
学校简介:
阿姆斯特丹大学(University of Amsterdam,荷兰文为Universiteit van Amsterdam,缩写为UvA),成立于1632年,坐落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市中心,是欧洲最大的综合性大学之一,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第58位。阿姆斯特丹大学共诞生过6名诺贝尔奖得主。该校有超过30000名学生,5000名员工和285个研究项目(学士和硕士项目),其中许多都是用英语授课。目前该校设有七个学院:人文、社会与行为科学、经济、法学、科学、医学与牙医。
项目课程和特色:
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此项目,每学期可修30 个学分。学生不得修读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课程目录编号中以“P”表示)。经济与商业学院的所有学士学位课程均为6学分。可以选择经济,商科,法学院这三个学院的部分课程,并且这三个学院的大部分课程都是英语授课。课程举例:发展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博弈论、国际货币与金融、国际贸易与投资、投资与组合论、劳动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货币与财政政策、货币与银行、组织经济学。介绍比较法、全球卫生与国际法、国际法、法律和经济学、欧盟法内的一体化和解体、欧洲私法和不平等。
项目时间:
春季时间:2月至7月,报名截止于9月10日
秋季时间:9月至1月,报名截止于4月10日
报名要求:
1.本科生至少完成两年相关专业的大学课程;研究生需拿到相关专业的本科学位
2.GPA 3.0+
3.经济&商科语言成绩:TOEFL 92+(单项22+)或IELTS 6.5+ (单项6+)或Cambridge 170, CAE C, CPE C
4.法律语言成绩:TOEFL 100(R&W 24, L 22, S25), IELTS 7.0(单项6.5+)或Cambridge 190 C1
申请材料
1.个人基本信息表
2.护照首页扫描件一份(如暂无护照,提交何时能拿到护照的说明)
3.英文简历一份(无固定模板)
4.我校在读课程列表一份(无固定模板)
5.我校盖章的正式英文版成绩单一份(研究生申请者需同时提供本科成绩单)
6.我校盖章的正式绩点证明一份(研究生申请者需同时提供本科绩点证明)
7.有效期内英语语言成绩单一份(IELTS / TOEFL / CAE)
费用参考:
法律方向:7590欧元(一学期)
经济&商科方向:8990欧元(一学期)
*以上参考费用包括申请服务费和学校收取的符合国际学生课程要求的课程费和学杂费,不包括生活费、机票费、签证费、交通费等。
录取
阿姆斯特丹大学将于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的6周内公布录取结果。
申请材料提交地点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罗老师
办公电话:0731 - 8882 3976
出国交流项目咨询QQ群:46152944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微信公众号:HNU-GLOBAL
办公地址:湖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南校区第二办公楼228(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 11:30;下午2:30 – 5:30)
注意事项
1.由于咨询量较大,为了不耽误回复提问,学生可加入出国交流项目咨询QQ群461529440在线提问(申请入群时请填写真实姓名及所在学院);
2.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登录对方学校主页查看具体院系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尽可能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
3.请合理规划大学生涯与学习计划,确认赴外交换学分转换的可能性以及回校之后课程的衔接性,以避免因赴外交换而影响课业甚至毕业;
4.建议获得我校正式推荐的同学视情况尽快办理个人护照,以免耽误对外材料申报。为确保交流办理过程顺畅,建议在报名参加项目之前办理护照和考取相应语言能力证书等事宜;
5.获得本校推荐之后,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的申请对方大学的材料(注:对方大学都有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请务必遵照时间规定)。候选人员须将所有材料备齐原件一套,复印版或扫描版一份),具体材料请以国外高校的网站信息为准;
6.学生获得学校推荐后,不得任意放弃交换资格。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在本校寄出申请材料或获得对方大学录取通知后,因为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交流项目的学生,需征得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会签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
7.请在获得对方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办理境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
8.交流生返校后,务必在一个月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提交《交流总结》(中文)。回顾交换生活,详细描述交换学校的学习、生活和管理等情况。要求:字数在2000字以上,宋体小四,单倍行距,附至少2张彩色照片。图片格式:jpg格式,图片最低分辨率:450dpi,图片大小:最好为横长型。提交报告后方可领取交换成绩单等证明材料。(请按照“学号+姓名+交流项目+交流时间”的格式命名邮件和附件,例:《121076433张三阿姆斯特丹大学2024年春季》。)提交邮箱:luozhuowa@hnu.edu.cn;
9.学生的管理参照“湖南大学学生赴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管理细则”执行。
风险提示:本项目由第三方机构执行,申请前,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详细了解项目内容及费用等细节,行前务必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明确权责关系。参加项目前,请征得家长同意,并通过学校外事综合管理系统登记信息,按要求完成校内审批或备案手续;购买在外期间保险。在外期间,注意安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项目执行方无权对某一项目能否获得湖南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或资助作任何承诺。该奖学金将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管理办法予以评定。
特此通知。
附件:1.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指南(学生版)
2.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指南(审核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