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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培养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请假、销假、已毕业学生档案提取、研究生证补办、学习成绩证明、在读证明、学生意见投诉)

请假、销假

1.学生在学院网站下载中心学生专区中下载统一格式的请假条

2.请假条上应写明请假种类、请假事由、起止时间、请假去向、请假期间的联系方式等,病假还需要提交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情诊断书

3.各年级辅导员老师负责审核并在请假条上签字后,学生持请假条到行政办公室盖学院公章

4.假期结束返校后,学生应在返校当天到辅导员处销假

5.请假、销假应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工管理”中同步申请。

已毕业学生档案提取

1.联系体育学院辅导员(戴老师0731-88822463)预约档案提取;

2.原则上每周五上午为已毕业学生集中提取档案时间,请尽量安排在该时间段办理;

3.提取档案需按照有关要求,出具收档单位的调档函或报到证及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4.委托他人代领档案需提供委托书并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的份证原件。

研究生证补办

研究生院在每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会开放研究生证补办窗口,补办时间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请遗失研究生证的同学在国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作废启事,将报纸原件和1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上交学院登记补办;

2.损坏研究生证的同学请携带研究生证和1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至学院登记补办,如损坏研究生证已丢失,按遗失研究生证情况处理。

3.研究生秘书审核后填写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将汇总表、报纸、坏证和照片在受理期间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统一办理补证事宜。研究生院不受理研究生个人申请补办研究生证。

学习成绩证明

1,学生在系统中自行打印成绩单;

2.成绩单需研究生成绩证明专用章,用章应与教学秘书徐老师(0731-88822463)预约。

在读证明

1.学生到体育学院官网下载《湖南大学在读证明》并填写;

2.打印后交年级辅导员审核签字,到行政办公室盖学院公章。

学生意见投诉

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问题或者有意见、建议可直接向年级辅导员老师反映,或者拨打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进行反映,学工办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到相关部门处理。

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731-8882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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