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统计学院:
根据中纪委、中组部等联合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等文件规定和湖南大学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委托审计书,我处决定委托湖南楚天有限会计师事务所,从即日起,对你院原院长杨胜刚教授2010年2月26日至2015年6月30日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欢迎学校教职员工、各界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地、负责地提供和反映情况,协助并监督审计组工作。
特此公告
审计组办公室:校办公楼127室 电话:88821271
电子邮箱:sjc2578@hnu.edu.cn
湖南大学审计处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