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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章

关于开展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及续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2 13: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加强合同管理、完善聘用制度,经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于4-6月开展新一轮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及续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聘期考核与续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校长助理为成员。

各学院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坚持加强思想引领,结合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创建以及学院“十三五”规划,以建设一流的师资队伍为目标,研究制定聘期考核与续聘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考核评议、聘用审议及合同签订,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处理考核聘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二、聘期考核

1.聘期考核对象为聘用合同截止时间至2017年7月31日的教学科研人员(不含首个聘用合同的助理教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并作为续聘的依据。

2.聘期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主要分为两大步骤:个人填写《专任教师聘期考核表》或《专职科研人员(非项目制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进行聘期工作总结;学院组织考核述职和评议,确定考核结果。

3.学院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聘期考核实施方案,确定考核述职方式及评议办法,避免流于形式的考核。聘期考核应以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为基本依据,综合评价教师履行教学、科研、公共服务职责及聘期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并加强对本科教学履职及教学质量的考评。

三、岗位聘用

续聘工作由学院按照完善岗位设置、制定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个人申请、学院确定续聘意见、学校审核的程序开展。

1.明确岗位职责及聘用要求

教师岗位职责和任务总体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公共服务三个部分,按照各学院“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学院根据所设岗位的类型和职责明确聘用要求。学校支持学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高对学历、教学科研能力等的相关要求,鼓励学院安排教师转聘实验技术和管理岗位。

2.续聘及合同签订

聘期考核合格、符合聘用上岗条件且申请续聘者,填写《教学科研人员续聘申请及审批表》,按学院规定程序申报岗位;学院负责组织开展续聘审议工作,签署续聘意见、拟订聘用合同后报学校审签。

四、其他规定

1.教学科研人员新一轮聘用合同签至2020年7月31日。原已签订长聘期合同的教师,只需根据岗位职责要求的变化签订合同变更书,对岗位职责和任务进行调整。

2.本次聘用不涉及岗位职务晋升,不接受非专任教师岗位人员申请教师岗位聘用。

3.聘至岳麓学者岗位的,应在满足学院相应岗位职责要求的基础上,履行岳麓学者岗位职责。岳麓学者岗位聘期的起止时间根据岳麓学者评审聘任的相应时间确定。

4.聘期考核不合格、或教学效果差、或身心健康原因不适宜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者,可不再续聘或转聘非教师岗位。其中,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者,如无师德失范、年度考核不合格、禁止性兼职及旷工、擅自出国、出国逾期不归、拒绝岗位调整等可解除聘用关系的情形,只适应转岗聘用。

5.担任学院院长、党委(总支)书记职务的教师,原教师岗位聘用合同自动延续。不再任职后与学校重新签订相应教师岗位聘用合同;属于长聘期者签订合同变更书,变更岗位职责任务。

6.教师在校机关和直附属单位任职的,任正职者,保留教师资格,签订党政职务岗位对应的聘用合同,考核管理岗位的工作业绩。任副职者,如选择按教师岗位聘用,人事关系保留在学院,参加教学科研岗位聘用,考核教学科研业绩;如选择按管理岗位聘用,签订党政职务岗位对应的聘用合同,考核管理岗位的工作业绩。

不再担任党政职务(包括校领导职务)的教师,卸任后直接聘用至相应教师职务岗位(包括岳麓学者岗位),并给予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不作教学科研考核的量化要求。

7.截止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教师,可不再重签合同、聘用关系延续至退休之日,学院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安排工作任务。

五、时间及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步骤 工作要求
2017年4月 学院明确岗位设置、上岗条件,制定聘期考核、岗位聘用组织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报学校审核备案。

5月26日前,学院将下述材料提交人力资源处师资科:

教师、专职科研人员聘期考核表(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装订成册)

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续聘结果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2017年5月 学院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和岗位聘用工作。 4月26日前,学院将工作方案、实施办法纸质文本(签章)报送人力资源处师资科
2017年6月 1.学院拟制聘用合同,个人(必须本人签订、代签无效)、学院签署合同;

2.学校审核签署聘有合同

6月23日前,学院将聘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提交人力资源处师资科
2017年7月 各学院领取聘用合同 7月31日前,学院通知受聘人签收合同。

特此通知。

附件:

1.《专任教师聘期考核表》

2.《专职科研人员(非项目制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

3.《教学科研人员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4.《教学科研系列人员续聘申请及审批表》

5.《教学科研系列人员续聘结果汇总表》

6.《未聘人员汇总表》

7.《专任教师聘用合同(模板)》

8.《专职科研人员聘用合同(模板)》

湖南大学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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