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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1.正常退休、延聘到期退休:

连续工龄满10年,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正常退休(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亦可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延聘专任教师期满退休。

提交人力资源处人事科材料:

《退休信息确认表》、省部级及以上重大奖励证明材料。

提交校计生办材料(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长沙市岳麓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表》2份、寸照2张;《独生子女光荣证》复印件(或遗失证明无子女证明)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延聘教师、符合条件55周岁不退休女干部:

申请延聘的专任教师提前2个月填报《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向本单位和人力资源处师资科申请办理。

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选择年满60周岁退休,需提交《女干部退休时间确认函》及职称证书复印件至人事科。


3.因病提前退休:

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或因公致残人员,经湖南省人事主管部门指定医疗技术单位(湘雅医院)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提前退休。

鉴定前申请人或家属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到人力资源处人事科开具介绍信,与鉴定单位电话预约后,携带病历材料由家属陪同前往鉴定;鉴定通过后,申请人填写《提前退休申请表》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指定鉴定单位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一并提交人力资源处人事科审核。

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与正常退休人员相同。


4.退休后续工作:

学校下发《退休通知》文件后,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向退休人员送达《退休感谢信《办理退休手续注意事项》,退休人员到离退休处办理《退休证》,再持证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相关科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人事科(校办公楼213室):88822823

师资科(校办公楼212室):88822883

计生办(校医院综合楼110):8882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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