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湖南省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发展建设需要,结合《湖南大学2009年专任教师补员及新增岗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湖大人字[2009]27号)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现将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系列 高校教师(科学研究)、工程(实验)、高教管理、辅导员、送省市评审等相应系列。 二、评聘模式 1.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系列严格按照学校审定的岗位进行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各级岗位、图书和出版系列的正高级岗位实行校内外公开招聘形式评聘,2009年的过渡操作办法为:先校内申报、评聘;评聘后空岗对外公开招聘;其他系列岗位均限校内招聘。 2.任职条件、外语要求原则上维持2008年标准不变。增加了岗位补充任职条件的学院按相应标准执行。 3.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岗位可随时受理校外人员应聘。 三、任职时间 从任现职起计算到2009年6月30日止。 四、时间安排 1.申报及评审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事项 备注 6.16 下发通知 召开各学院院长、全校人事干事工作会议,布置评聘工作 6.17-26 个人填报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准备参评附件材料 6.25 上报学科组成员名单 各学院上报学科组成员名单 6.29-7.1 材料核实 所有参评人员到科技、社科、教务、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材料 7.2 材料集中 高校教师系列:材料送至设岗学院人事干事; 非高校教师系列:申报辅导员系列材料送至学工部;申报高教管理系列、工程实验系列、送省市评审系列材料由各单位人事干事汇总(申报中小幼系列职务材料由普教中心统一汇总)后交人力资源处 7.3-7.5 学科组评审 由学院组织不少于7名(含)教授,对申报人员进行学术水平评价。完成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讲师人选评定,向高评会推荐正高参评人选 7.6 学科组评审结果上报 上午11:30前提交各学科组评审结果以及相关材料 7.9-7.10 高评会评审 完成各系列评审 7.13-7.19 公示 校园网上公示,接受举报 7月下旬 学校审定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7月中下旬 空岗校外招聘 校内聘用结束后的空岗启动校外招聘 2.材料核实时间安排 时 间 系列 上午 下午 6.29 高校教师 岳麓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软件学院、生命院、生物中心、环境学院、力航院、土木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教科院、 体育学院、政管院、统计学院、机械学院、物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数学院、计算机学院 6.30 马克思学院、金融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新闻学院、化学院、建筑学院 材料学院、文学院、会计学院、经贸院、电气学院、影视学院 7.1 非高校教师 申报非高校教师系列人员参评材料核实 五、有关说明 1.先聘后评人员可直接申报参评,不占所在学院本次补增的相应岗位数。 2.学院学科评议组组建要求:根据湖大人字[2009]27号文件精神,学院组织不少于7名(含)教授组成专任教师学科评议组。学科组成员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其中校(院)教学督导团(组)成员不少于1人,并同时推荐组长和副组长各1人。教授人数少于7人的学院可从相近学科聘请或委托学科相近的学院评审,其中聘请相近学科的专家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必须为正高级。 请各学院于6月25日前上报学科评议组成员名单(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及推荐程序说明。 3.评审费用:标准不变,高级240元,中级150元,初级50元。评审费必须统一缴纳至学校计划财务处的参评人员有:高校教师系列学科组评议通过的正高人员;工程(实验)、高教管理、辅导员系列参评人员;送省市评审系列的参评人员。 请各单位人事干事在上报申报材料时将评审费发票复印件一并上交。 4.在站博士后出站前可委托学校代为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占相应岗位。 5.人才派遣(含劳务派遣)和研究助理人员,经派遣公司和档案托管单位委托,由现工作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决定是否推荐,推荐后可参加我校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评审标准与学校正式职工一致。 6.所有文件、表格请在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http://rsc.hnu.cn/。 7.请各有关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曾翠萍 廖跃光 8822723 李久学 8821425 附件: 1.2009年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补增岗位一览表 2.关于做好2006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湖大人字[2006]36号) 3.2008年下半年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高级职务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 4.湖南大学___年__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 5.湖南大学___年__月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呈报表 人力资源处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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