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 目 |
评 审 标 准 说 明 |
等级 |
分数段 |
1 |
申请人学术水平、科研能力 |
对同组申请人进行比较和评比 |
高 |
20—17分 |
中 |
16—6分 |
低 |
5分(含)以下 |
2 |
申请人过去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依据成果的科学价值、应用前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比较和评分 |
大 |
20—17分 |
中 |
16—6分 |
小 |
5分(含)以下 |
3 |
申请资助的科研项目 |
学术思想有重要创新,具有重大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可能导致科学技术或学术研究的突破性进展;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近期可望取得重大进展;研究方法、计划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合理、可行 |
特优 |
50—46分 |
学术思想有创新(或有一定特色),具有较重要的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研究目标比较明确、内容比较具体,近期可望取得重要或较大进展;研究方法、计划和技术路线有特色、合理、可行 |
优 |
45—26分 |
属跟踪研究,但有一定的新意,有一定的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研究目标基本明确、内容适当,可望取得一定进展;研究方法、计划和技术路线基本合理、可行 |
良 |
25分(含)以下 |
4 |
科研条件 |
在实验装备水平、图书资料、研究队伍状况等方面进行比较和评分 |
好 |
10—8分 |
中 |
7—3分 |
差 |
2分(含)以下 |
评审说明
1、 基金会根据申请人所从事科研项目的学科专业领域进行归类分组。由于存在中选比例问题,故每组含有的申请人数必须超过一定数量。因而,多数组是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划分的,少数组可能由几个相近或相关的一级学科所组成。
2、 每组均邀请五位相关学科同行专家,以通讯方式进行评审。
3、 评审专家根据《评分参考表》,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过去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申请资助科研项目、科研条件等四个项目进行评分,并把每项得分和总分填写在《评审结果表》中。请评审专家根据择优原则,尽可能将本组申请人所得的分数拉开距离。
4、 评审专家如有需特殊说明的问题及其他意见,可填写在《评审结果表》中的“备注”栏里。
5、 基金会采取保密措施,不向申请人、设站单位及其他一切无关人员泄漏评审专家个人的评审结果。
6、 评审专家如遇到申请人是本单位的情况,则应回避,对该申请人不予评审。
7、 基金会根据每组专家的评分结果,计算出每位申请人的平均得分,并据此对申请人排列名次,按一定的中选比例,确定获得资助金的人选及其资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