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大党字〔2015〕15 号
关于印发《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已经2015年6月8日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湖南大学办公室2015年7月6日印
上一篇:关于印发《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湖南大学关于加强二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南大学版权所有©2017年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麓山门 邮编:410082 Email:xiaoban@hnu.edu.cn域名备案信息:[www.praiseyoga.com,www.hnu.cn/湘ICP备05000239号] [hnu.cn 湘教QS3-200503-000481 hnu.edu.cn 湘教QS4-201312-01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