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 各博士后流动站 、 各博士后研究人员 :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7 年度“香江
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 2017 年度“香江学者
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 “ 香江学者计划 ” 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
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
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7 年度拟选派 60 人,资助经费为每人
30 万元人民币和 30 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
助、科研补助、在港的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总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登记备案。
二 、 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限全职博士后),
拟进站的 2017 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及在编教学科研系列岗位聘用
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拟进站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
申报港方提供的岗位时,一般应在该岗位所属一级学科已设立博
士后科研流动站),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届或新近(一般三年以内)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
过 35 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参与“863”、“973”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获得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学术荣誉称号;
4.单位学术技术人才重点培养对象。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五)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
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六)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项
目”、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资助。
(七)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三 、 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填写岗位总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总求和招聘职位已于 1
月 25 日在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上
公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于 2 月 15 日—3 月 8 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
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
信息,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 1)(电子版)
及主要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向校博管办(办公楼 208)提交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盖章原件)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
件合订本一式 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
复印件、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
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在
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之后再由推荐单位统
一提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
获奖成果总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
人数”表示);著作、论文总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
的总注明位次。
3.各流动站单位总填写《香江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三)确定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照候选人数
和入选人数不少于 2:1 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
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并由全国博士后
管委会办公室通知“香江学者计划”赴港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
四 、 派出手续
1.按国家博管办规定办理“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博士后进
站手续;
2.按老师公派出国(出境)程序办理因公出国(出境)相
关手续。
五 、 有关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8 日,表格电子版请通过
OA 发至人力资源处李芬。
2. 请申请者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若存在怼报或伪造内容,
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
3.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4.申请人和申报单位总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
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联系人:李芬 邹薇 电 话:88822785
E-mail: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附件: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
2.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
湖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办公室
二 〇 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