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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4-03-13 00:00 浏览次数:来源:

为保证2014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把好新生入学质量关,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月评

成员:郭上江、罗 汉

2、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程卓蕾

成员:顾广泽、彭黎明

二、复试工作细则

1复试时间安排

3月16日(周日)下午2:30 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复试费120元/人,

请自备零钱),地点为数学院201室

3月16日(周日)下午3:00 复试,候考地点为数学院201室,复试分组情况详见候考室门口张贴名单

3月16日-3月18日 考生体检,地点为湖南大学南校区医院

2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外语测试10分,专业综合60分,材料评价30分。

2、考核方式

外语测试: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水平。

专业综合: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突出对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材料评价: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

3.评分标准

综合面试由每名复试成员按复试情况表逐项给分后,再取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学校研究生院发《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办理。

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2014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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