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详细资料 发布于 : 2016年03月09日 作者:管理员 点击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部分领导和教授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部分领导、教授和考生

二、专业综合面试工作细则

1、复试小组名单

学院部分专家和教授

2、专业综合面试的实施细则

①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的命题、制卷、阅卷、面试等工作,建立试题库。

②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测试和以综合素质及能力为重点的专业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测试(20分),专业综合面试(120分)。

③ 参加学院复试的考生必须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④ 严格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下达给我院的招生指标组织复试。严格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面试顺序按抽签决定。

⑤ 专业综合面试程序。第一步,考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题作答(20分);第二步,专家随机提问,考生当场回答(20分);第三步: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工作实绩、身体状况等方面(40分)。第四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思想政治表现(40分)。第五步:外语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从外国语学院聘请专职教师进行外语测试(20分),其中听力10分为笔试,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10分,并现场录音。专家独立给分、小组综合评定,评分标准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掌握,具体由各复试小组实施。全程录音录像。

⑥ 时间和地点安排:

  1. 资格审核:3月19号上午10:00—11:00 地点:湖南大学望江楼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
  2. 专业课笔试:3月19号下午14:30—16:30 地点:教学中楼120室
  3. 面试时间为3月20号上午8:00开始,其中听力笔试8:00—8:20,专业面试8:30开始
  4. 面试地点为:哲学组设望江楼会议室(7人)

马克思主义理论1组设文化软实力中心(11人)

马克思主义理论2组设学术交流中心(10人)

口语测试组设学院楼303室(28人)

3、拟录取办法

① 录取人数:哲学录取8人(含推免生1人),马克思主义理论录取15人(含推免生4人),教育硕士15人。

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的招生计划,按学科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总分相同则按初试分排序录取。

③ 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公示期内接受考生投诉,并妥善处理。

④ 专业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方案以学校文件为准。

三、调剂录取:学院教育硕士专业接受校内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纪律要求

所有参与学院复试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做到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8822297 1370749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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