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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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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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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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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一、考核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领导和专家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领导和专家
二、考核工作细则
1、考核小组成员
学院部分教授和专家
2、专业综合面试的实施细则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和以综合素质及能力为重点的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国语能力测试10分,专业综合测试60分,材料评价30分。同时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进行考查。
专业综合面试程序。第一步,考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题作答;第二步,专家随机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第三步:考察大学和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工作实绩、身体状况等方面。第四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思想政治表现。
专家独立给分、小组综合评定,评分标准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掌握,具体由各考核小组实施。全程录音录像。
外国语能力测试,从外国语学院聘请专职教师进行外语测试(10分)。
3、时间和地点安排:
时间:3月4号下午1:30—5:30,其中外国语能力测试1:30开始,专业综合面试2:30开始
地点:湖南大学望江楼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
3、录取办法
①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和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②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公示期内接受考生投诉,并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解释和处理。
三、复试纪律要求
所有参与学院考核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做到在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注意事项:
1:各小组负责人在3月4日前召集考核小组会议,做好相关工作
2:参加考核的老师在3月4日下午2:30之前到达学院,参加外语测评的老师须在1:30前到达。
3:联系人:吴红艳 联系电话:8822297 13707494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