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学源,1989年11月生,湖南娄底人。2007-2019年就读于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先后获哲学学士、外国哲学硕士和博士学位。2019年7月博士毕业后入职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并承担本科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概论” 等课程的教学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伦理学、德国古典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世界哲学》《哲学与文化》《道德与文明》《自然辩证法研究》等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和译文数篇。
邮箱:huxueyuan@hnu.edu.cn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项,省级项目2项。近年来发表论文如下:
1.《责任伦理的基础问题:什么是归责?》,载《世界哲学》2024年第2期;(CSSCI)
2.《康德哲学视角下的道德归责与法律归责》,载《道德与文明》2023年第2期;(CSSCI)
3.《康德哲学中的‘归责问题’及其解决——以两种意义的意志自律概念为基础》,载《世界哲学》2021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外国哲学》2022年第4期全文转载;(CSSCI)
4.《康德为什么反对对凶犯说谎?——基于康德法权论的考察》,载《哲学与文化》2020年第7期。(A&H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