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晚7点,“岳麓公法读书会”2022年第21期(总第35期)如期举行,因疫情原因本次读书会采取线上形式。岳麓公法读书会是湖南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老师发起、公法学爱好者共同参与的活动。该读书会秉承自由、自主、开放的学习理念,旨在通过经典阅读与方法讲授,激发创新思考,促进思想碰撞,营造浓厚的公法学习氛围,致力于让每一个参与者都成为爱思考、有内涵的公法读书人。自2019年9月26日举行第一期活动以来,总共举办了35期,本次为2022年第21期读书会活动。
本次读书会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由2021级法律硕士张涛分享近期的行政法治热点,第二个部分由2022级法律硕士赵新月进行《法学方法论》第四章读书报告分享。罗英老师参加并指导了本次读书会活动,部分法科学生写作训练营营员、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受邀参加。
读书会伊始,张涛同学就社会救助法立法计划、企业破产法修订计划等近期立法资讯进行了介绍,随后与大家分享了对海信集团在今年世界杯投放的广告语“中国第一 世界第二”合法性问题的思考,最后向大家推荐了刘志强老师《“数字人权”再反思——与马长山教授等商榷》一文。同学们听完张涛同学的分享后,对海信广告语、数字人权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罗英老师对张涛同学选取的热点材料进行了肯定,同时指出了一些不足,并对“数字人权”这一概念进行了补充阐释。
读书会进入第二个部分,由赵新月同学对默勒斯的《法学方法论》第四章进行读书汇报。她首先介绍了作为逻辑推理的涵摄和法解释的必要性,再引出萨维尼的四种法解释要素,并详细分析了其中的文法解释、体系解释和狭义的历史解释。张漫、罗玲作为本期与谈人也发表了看法。张漫补充分享了常安教授《以“公法与国家治理”为线索的公法著作阅读》的讲座内容。罗玲分享了自己在读完本章之后的两点思考:一是书中所提到的文法解释三步骤能否适用于所有的部门法;二是与德国相比,我们国家的立法材料较为单薄,在我们国家如何进行历史解释,值得思考。张恒、安春爱、张禄丹等同学也积极参与了讨论,提出自己对本章研读的思考。
罗英老师肯定了赵新月同学的读书报告,并强调:“本章所讨论的法解释方法对于夯实同学们的法学基础很有助益,大家在平时学习中要有意识地运用,也希望大家在阅读完基础性的方法论文献后,能够有意识地进行行政法维度的思考。”至此,本次读书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