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7日晚,在华南理工大学B9中座202,湖南大学法学院蒋海松副教授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讲座——《西游记与法律思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叶竹盛副教授主持了讲座。这也是蒋老师在中国大学MOOC负责的慕课《法说西游记》在全国的第四场线下翻转课堂报告会。
蒋海松教授在开篇用幽默风趣的话语调侃了普罗大众对法律的直观感受:法律是强制而暴力的,法庭是阴森的,法条是枯燥的,法学学子更是为法消得人憔悴,日益秃头;但所谓隔行如隔山,在“法治”当代,法律仅仅只是约束人们的工具,好似利维坦一般可怕吗?蒋教授批驳了这种观念,并提出法学是一门美学,法美学之于每一个法律人都是必不可少的一门课。而通过文学与法律的交叉学科思考、将法律语境化的学习也是培育法律思维的有效途径之一。
众所周知,《西游记》诞生于明嘉靖年间,资本主义萌芽孕育于此时,人们注重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与此同时,随着理学的兴盛和明代统治者普法教育的推行,三纲五常公序良俗也在改变着社会风气。这就使《西游记》在奇幻瑰丽的浪漫主义表皮下,更添一丝严谨的法律态度。
蒋海松教授首先以小妖“小钻风”一句台词“我家大王家法甚严”切入,再辅以百花羞公主“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的说法,猪八戒尊重专人专司审判的故事,提出《西游记》角色们具有法律意识,上至天庭,下至阴曹地府,法律深入众神仙和魑魅魍魉之心。
不仅如此,《西游记》中的四名主要人物在蒋海松教授的妙语连珠下,也成为了法律达人。首先是猪八戒面对孙悟空砸门,呵斥道“你且去看看律条,打进大门而入,这个杂犯死罪哩!”背后对应《大明律》凡夜无故入人家,杖八十;主家杀死者,勿论”,犹如西方法律谚语,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军队不能进,这体现了一种中国式的防卫权、住宅权、隐私权和财产权。
孙悟空在《状告李天王》这一回中也彰显了其法律大圣的威力,取纸笔写诉状,以严谨的诉讼法状告李天王包庇干女儿黄鼠狼精,真乃法律斗士。
相较于孙悟空和猪八戒,沙僧则是严苛法律的受害者,他由于打碎了王母娘娘的琉璃盏被罚,小而观之这无伤大雅,可在封建法律中这是十恶不赦的大不敬之罪,触犯了天庭的尊严,因而落得此局面。
其后,蒋老师深入分析了《西游记》中法律意识如此发达的社会背景与历史原因,并探析了其对今天的法律思维培养和推动法治建设的意义,还重点剖析了道德思维与法律思维在《西游记》中的不同体现。
在讲座结束之际,蒋教授回答了同学们和老师的提问,涉及到法律在古代社会的正反效应、西游记与性格哲学、西游记与礼法传统等,正如他所言,西游记不愧为一部伟大的作品,它对于社会的批判引人深思,研读这部小说,更可以洞察历史,回溯政治,希望各位法律人们从文学、美学之中发掘更多法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