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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湖南大学“交叉学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3-12-20 浏览量:次

关于申报2014年度湖南大学“交叉学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为了鼓励我校学者开展跨学院、跨学科交叉研究,促进我校各学科相互交叉和深度融合,培育面向国家需求的重大、重点项目和新的科研增长点,结合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本着“高风险、高回报”的原则,鼓励大胆创新,允许合理失败,特设立湖南大学“交叉学科研究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A类 自由探索类:支持交叉学科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创新设计研究。目标是为获得创新性成果,包括专利、新技术、新产品和新的发现,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形成新观点、新理论等。

B类 面向国家重大科技需求类:针对国家“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或当年的申报指南,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为申报国家973计划、重大基础研究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重大、重点研究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校内的多学科交叉团队开展前期预研,并具备较好的基础。目标是获得国家各类重大、重点项目支持。

二、申报条件

交叉学科项目实行主副项目负责人制,根据一级学科的数量可设立1~2个副项目负责人。

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爱校,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为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了解多学科知识;

4.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项目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申报阶段:2013年12月20日-2014年1月6日

工作要求:申请人填写申请书(见附件一、二),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

2.形式审查

工作要求:科研院负责项目材料审查。

3.专家评审

工作要求:科研院、社科处与规划办联合组织专家评审。

4.评审结果公示(涉密项目除外)

工作要求:结果在科研院网站公示,受理公示期质疑,进行调查和复议。

5.公示结束报学校批准后,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立项合同并组织实施。

四、项目实施与结题

本年度资助总额为200万元,共资助10个项目,每项 20万元,项目执行期1年。2014年度自科项目应在2015年1月10日前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对于完成目标和超过预期指标的项目予以结题,对于未完成目标的项目可申请延期到2015年12月30日前进行验收。

对于延期后还未完成预期目标的项目应提交分析报告,详细说明项目执行过程与无法完成预期目标的原因。

A类项目验收: 依据申报书与合同书上的考核指标进行结题验收。 B类项目验收: 以获得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立项视为结题。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书一式1份,支撑材料1份(包括论文、专利、奖励等在申报材料中提及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限项要求:申请人作为主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可参与申请1项。

3.申请人须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负责。

4.请申请人将申请书与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4年1月6日17点前提交科研院。

六、经费使用范围

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联系人:李飞龙 联系电话:88823953

电子邮箱:feilongli@hnu.edu.cn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附件一:自由探索类申请书样表

附件二:面向国家重大科技需求类申请书样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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