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别
201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学院相关组织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增加申请数量: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工作者积极申请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提高申请质量: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申请人;对此项工作,科研秘书要在《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的函》中予以文字说明。
3. 避免非学术失误:科研秘书须审核每份申请书,对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者的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书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四、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2.除面上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3. 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学院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电子附件材料,以及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含附件材料)。
4. 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1月20日16:00前报本单位科研秘书,单位统一于1月22日16:00前向科研院申请开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5. 申请人必须对照《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在科研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逐项审核申请书,提交材料时一并将亲笔签字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提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统一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存档备查。
6. 提交的申请书电子版必须是检查保护后的版本,且版本号与纸质版一致。
7. 所有纸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
8. 科学技术研究院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
五、时间安排
2014年2月28日前各学院完成申请书初评并反馈评审意见;完成本学院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
2014年3月4日-3月7日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所有正式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申请书)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须同时出具《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的函》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清单》(博士后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予以标注)。
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办集中接收各学院申请材料,各学院科研秘书届时协助受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单位 |
3月4日上午8:30—11: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
3月4日下午2:30—5:00 |
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
3月5日上午8:30—11:00 |
工商管理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
3月5日下午2:30—5:00 |
法学院、金融与统计学院 |
3月6日上午8:30—11:00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学院 |
3月6日下午2:30—5:00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
3月7日上午8:30—11:00 |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3月7日下午2:30—5:00 |
土木工程学院、生物学院、其他学院 |
联系人: 易清平 唐晖
系电话: 8882330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
附件: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清单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关于申请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函
科学技术研究院 基础办
201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