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
“
两个同等重要的
”
重要讲话和对
湖南
工作
重要讲话
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
,
全面落实
“
三高四新
”
战
略
定位和使命任务
,
根据
《科学技术进步法》
《科学技术普及法》《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规定和《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
2020
〕
69
号)、《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
2019
〕
22
号)
、
《湖南省科普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
2022
〕
14
号)
要求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热心科普工作及公益事业,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申报项目;
(二)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力条件和技术装备;
(三)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
(四)单位申报项目需明确本单位实施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
并由单位负责人书面认可;
(五)国外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申报的项目应有本省依托单位并在本省实施
。
(六)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
,
不得重复申报。
(七)已作为科普专题项目
或课题的
负责人
不得
承担
科普
项目
,
科普
项目
与其他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不查重
。
(八)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
,
符合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支持方式
全部采取
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
。
三、申报推荐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
http://kjt.hunan.gov.cn
)
,
进入
“
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
(以下简称
“
科管系统
”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
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
“
信息系统
”
首页
“
系统使用说明
”
)
。
(二)申报推荐要求
1.
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主体申报项目
,
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变换课题名称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
“
黑名单
”
记录
。
2.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按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
确保所申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申报书正文不超过
2000
字
,
可以附带必要的文字、图片等附件资料。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
,
对照通知要求,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
,
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
“
科管系统
”
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
,
出具推荐文件。
3.
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
,
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
四、申报受理时间
202
2
年
5
月
17
日-
202
2
年
6
月
16日
12:00
请有意申报者在上述内完成填报工作并系统提交至申报单位,以便我们及时审核提交。
联系人:李 琪0731-88823953
附件: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2-2023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普专题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