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根据《湖南大学年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湖大教字〔2018〕26 号),开展2021年度教学优秀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程序
各教学单位按《湖南大学年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择优推荐,教师可重复参评。如被推荐者未达到文件要求的,则该指标作废。教务处汇总审核,报学校审批发文公布。
二、评选指标
各教学单位推荐指标见附件2。
三、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 |
6月20日前 |
教学单位制定方案、评审、公示一周无异议 |
2 |
6月22日前 |
教学单位提交推荐材料 |
3 |
7月 |
学校汇总审核、上报、公布 |
四、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22日前将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的纸质文件(A4纸排版打印)一份以及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科。
联系人:余继锋电话:88822489
电子邮箱:jxfz@hnu.edu.cn
地址:校办公楼115办公室
附件:1.湖南大学年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湖大教字〔2018〕26号)
2.湖南大学2021年度教学优秀奖指标分配表
3.湖南大学2021年度教学优秀奖推荐人选基本信息一览表
湖南大学教务处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