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1级学生修课指导及毕业审核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湖南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20版)》,对2021级本科生毕业标准进行核对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核总体原则要求
1.总学分数须达到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学分。
2.必修课程学分是指培养方案中的通识必修、学门核心、学类核心、专业核心、实践环节等五类课程学分,原则上按培养方案所列出的必修课程逐一审核,课程、学分数均须达到要求。通识必修课中“大学英语”课程按学分数审核,学生按A级、B级、C级别须分别修满外国语学院开设的外语类(用外国语言讲授的)课程4、6、8学分,不审核具体课程,A级、B级学生总学分可按规定相应减免。
3.进一步明确培养方案中个性培养课程的选课规则。专业选修课程如设有模块(方向)课程组,则须明确列出模块(方向)课程组的课程名称和学分数,并详细说明学生选课规则。其他选修课程,学生可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跨专业、跨学院选修,也可以在本专业的专业选修课中选修。
4.通识选修课,按学分数审核,不审核具体领域类别。学生须修满通识选修课8学分,其中通识选修课程“四史”模块开设的课程至少通过一门。
5. 学生须通过体质测试。
二、 核对并确定内容
1.已公布的《湖南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20版)》《湖南大学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2020版)》实际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偏差。若有不一致的地方,请按附件要求予以说明。
2.2021级学生毕业审核要求是否存在其他调整。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对本院专业毕业标准逐一确认,填写本通知附件,于4月18日前提交附件纸质版(签字盖章)1份和电子版。注意:选修课程清单不挂网公布。
2.时间安排
内容 |
时间 |
学院核对并提交材料 |
4月11日-4月18日 |
教务处审核、挂网公布 |
4月 |
3.联系人
教研科 何英 8882 2840
附件: XXX专业2021级毕业要求
湖南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