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发展财经教育事业,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和优秀教师,培养财经专业人才,推动湖南大学双一流建设,经商定,原“七八级金融奖学基金”和原“财院八九基金”于2016年合并成立“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本基金自正式设立以来,得到了历届校友、社会爱心人士及有关单位给予的支持和帮助。根据《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有关规定及商议结果,2023年度在教工中继续设立“青年教师奖”、“恩师奖”,即日起各学院开始组织推荐,10月15日评选(拟定)。本届“青年教师奖”奖励1万元,“恩师奖”奖励2万元。
一、申报(推选)对象
恩师奖:财院校区德高望重的离退休教师
青年教师奖:年龄在40岁以下青年教师,在本职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包含教学科研系列、教辅行政系列)
二、申报条件
1.申请青年教师奖: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在本职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包含教学科研系列、教辅行政系列)。
教学科研系列:要求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或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校重点期刊或者校定A级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并在指导学生学习、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省级以上荣誉,包括指导挑战杯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指导研究生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等。
教辅行政系列:爱岗敬业,具有与时俱进的管理教育理念和工作方法,工作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所负责的工作在学校和社会产生积极影响,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勤奋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养,近五年在CSSCI(扩展版)及以上刊物发表2篇及以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工作研究论文;主持、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管理或指导学生团队(组织)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等。
2.恩师奖评选条件:人选一般由相关学院、学校有关部门在本校从事财经专业教育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的离退休教师(含教学科研系列、教辅行政系列)推荐,也可由校友联合推荐。
恩师奖获得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躬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教育理念,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口碑、有声誉,在教师中德高望重。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爱岗敬业,爱生如子,几十年如一日,默默耕耘在三尺讲台上,在教育、管理、教学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育人事迹突出。
三、申报、推荐材料
1.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青年教师奖申请表、恩师奖申请表。
2.附加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指导学生获奖证明等。
3.申报、推荐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不用胶装),以《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青年教师奖申请表》、《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恩师奖申请表》为首份,其余证明材料依次排列。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在10月12日12:00前,直接向基金会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纸质材料统一交财院校区金融与统计学院办公楼2-129王雪雯老师,联系电话:0731-88684802;电子版申请材料打包(压缩文件)发邮件至:jtyzzgl@163.com。
2.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邀请校友代表和有关学院领导、老师组成评奖委员会,审读申请人材料,评出获奖人。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参照《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或由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
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
读研在金统
金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