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通知公告-> 正文

金融与统计学院2023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时间:2023-02-13

各位导师、研究生:

2023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将于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现将具体工作进程安排如下:

一、硕士论文盲审

凡符合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条件(修满规定的学分、开题及中检合格、无欠缴学费情况、达到学院申请学位相关学术成果要求)的研究生、同等学力硕士填写《金融与统计学院2023年春季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表》(附后),申请2023年春季学位论文盲审。

1.2023年4月10日前,申请2023年春季答辩的研究生,按盲审论文格式要求(隐去作者、导师姓名)提交2份学位论文以及经导师签字的《金融与统计学院2023年春季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表》至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金统院2号楼211),逾期不予受理。

2.4月11日,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安排论文盲审。

3.4月30日前,整理、反馈学位论文盲审结果,以便学生论文修改。

二、硕士学位论文检测

按照《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抽检管理办法》,学院组织学位论文检测。通过了盲审并按照盲审意见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审定签字后,学生将论文电子版发至luojunjie66@126.com, 由学院统一进行知网查重,重复率必须 在10%以内。

三、硕士论文答辩

1. 根据论文盲审和检测情况,确定答辩学生名单并进行答辩分组。

2.5月10日—5月30日,各答辩组组织答辩。

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1.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各环节,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进行。

2.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与硕士答辩时间同步进行。

五、学位评定

1.6月5日左右,学院召开院学位评定会议。

2.6月9日左右,学院整理学位材料报研究生院。

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