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报,年级、学院审议,现将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公示。
202118120113一般困难
202218110408一般困难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到2023年4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王老师0731-88684774
公示地点:金融与统计学院2号楼127办公室
金融与统计学院
2023年4月14日
读研在金统
金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