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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统计学院学生心理排查制度

时间:2020-04-30

为了提高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做好重点学生群体心理排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及时跟踪干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宿舍心情联络员随时观察了解同宿舍同学的心理状态,每月底针对以下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1)有精神障碍病史(如抑郁症、焦虑症和精神分裂等)或自杀史;

    2)近1个月发生了重大生活事件(如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亲人伤亡、重大躯体疾病、失恋、学业受挫等);

    3)学业困难(如留级生、成绩严重落后、经常旷课、晚归或不归宿);

    4)情绪明显异常(如情绪过分低落、过度愤怒、攻击性强等)

    5)社会支持资源较少(如缺少朋友、单亲、孤儿、留守或家庭关系较差等);

    6)其他心理问题。

    二、班级心理委员将本班宿舍心情联络员了解和排查到的情况进行分析,及时上报给年级辅导员。

    三、年级辅导员将本年级的排查情况反馈给学院心理兼干老师,心理兼干老师对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年级辅导员和心理委员开展必要的干预和访谈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学院副书记汇报,同时上报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

    金融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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