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有序开展我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考核、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湖南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考核、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学院考核、复试具体工作方案。
2.学院成立以院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申请材料审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教授组成。
4.学院成立若干考核、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学院各学科的考核、复试工作。
二、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学院实施,研究生院进行复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网上缴纳复试费(标准:120元/人)。
3.资格审查内容
(1)本人准考证。
(2)身份证(与网上报考信息核对是否一致)。
(3)应届生: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
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b.辅修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须达到了425分以上)。
三、考核、复试安排
1.考核、复试方式:出于疫情防控需要,复试方式采取远程网络复试。学校将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确保复试过程安全、流畅、稳定。
2.考核、复试时间:后续通知
四、考核、复试分值及内容
(一)考核、复试分值
1.申请考核制
英 语: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一:管理理论基础等相关知识 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二:学科前沿及研究方法 满分100分(60分合格)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60分合格)
2.硕博连读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60分合格)
(二)考核、复试内容
考核、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英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
2.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3.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五、考核、复试规则
1.按“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原则进行考生信息审核及复试组织工作。
2.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六、录取和公示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2.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4.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
5.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三)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七、调档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
八、考生须知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准备好配备有清晰摄像头的电脑和手机设备,并提前并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完成实人认证、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面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3.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面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面试期间, 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面试界面。
4.考生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请及时联系学院寻求支持和帮助。
5.请已缴纳报名费、复试费的考生尽快实名加入复试QQ群:523587638,学院将在QQ群里发布复试相关通知,进行网络平台模拟测试。
6.考核、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且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7.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8.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九、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咨询、申诉及监督
1. 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 申诉:申请人对学院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684779, 杨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
4. 监督: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1533,电子邮箱:gsgljw@hnu.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0731-88822863(传真),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2年研招录取)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一、其他
1.其他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