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湖南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湖大研字〔2021〕28号)、《湖南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湖大研字〔2019〕16号)等文件,现开展2022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和审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认定要求
1.对首次提出招生资格申请的教师进行审核认定。首次申请硕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和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2.对在岗指导研究生的导师进行招生资格动态管理。各学院对在岗导师的招生资格进行确认,核实是否达到硕士生招生资格的基本条件,考核上一年度是否全面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是否符合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3.对已获得博士生招生资格、人事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招生资格进行认定。已获得2022年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可直接认定硕士生招生资格。当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各学院可根据聘任合同条款进行硕士生招生资格认定。
二、审核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首次申请硕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填写《湖南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提供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向相应学院提出申请。目前在岗指导研究生的硕士生导师名单,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为准。
2.学院审核、评审并公示。根据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导师管理实施细则,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严格把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首次申请硕士生招生资格的材料进行评审,对目前在岗导师的硕士生招生资格进行确认,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院6月10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和附件3)、学院网站公示截图、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纪要(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三、相关说明
1.信息完善。导师本人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核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学院秘书老师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导师在岗状态等信息,6月10日前提交导师在岗情况登记表,6月30日前完成系统中招生限额设置。各学院要定期维护和更新学院网站导师栏目信息,充分展示研究生导师的风采与教学科研实力,畅通报考学生了解研究生导师的信息查询渠道。
2.导师培训。首次获得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须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导师培训并培训合格后,方可列入当年招生导师名单。学院要健全导师培训制度,制定学院年度导师培训计划,将导师参加培训情况与招生资格挂钩,定期开展学术研讨、经验交流、教学观摩等活动,每年开展导师集中培训或专题研讨不少于1次,做到在岗导师全覆盖。
联系人:王晗婷
联系电话:0731-88821813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楼 D406)
联系邮箱:peiyangban@hnu.edu.cn
附件:
1.湖南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
2.湖南大学新认定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汇总表(学院)
3.湖南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学院)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