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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毕业实习有关事项通知

2018年01月04日 16:13 刘春花 点击:[]

2014级毕业实习有关事项通知

1、毕业实习时间:第八学期,实习时间至少一个月。

2、请带上实习鉴定表到单位实习,将每一栏填写好,实习单位要签暑意见,加盖公章,指导教师意见栏由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签暑, 总评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单位意见和实习报告给出(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

3、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由班长统一收齐,分别按学号先后排序后于2018年春季学期第八周交院教务办。缺实习鉴定表或实习报告任何一样都不记入实习成绩,无实习成绩就没有毕业资格。

4实习报告写作参照实习手册,实习报告必须用A4纸打印。

院教务办

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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