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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听课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14日 点击量:

课程学习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的重要途径。加强和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课程教学秩序,是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和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不断提升研究生课堂教学的质量,及时了解和掌握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动态,发现和解决研究生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与反馈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现将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听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范围

凡是学校开出的研究生课程(含公共课、专业课)均纳入听课范围,学校领导、各院系负责人以及有关部、处负责人都要深入课堂听课,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检查本学院开设的研究生课程的授课情况。

二、听课时间

本学期听课时间安排在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6月15日。

三、听课次数

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研究生院领导听课不少于3次,各学院院长、主管副院长听课不少于4次,各系主任、主管副主任听课不少于6次,研究生秘书检查本院研究生专业基础课和学位方向课到课率等情况,每周不少于2次。

四、听课程序

1.各级领导根据课表随机听课(可在研究生院和相关院系查询课表),也可依据教学管理部门的建议,有针对性地选听某些课程。

2.每次听课后均应填写《湖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听课评议表》(附件1),就该课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及效果等进行评价。

3.研究生秘书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湖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情况表》(附件2)。

五、其它

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院学校和相关部处领导听课的协调和落实工作,学院研究生办负责本院系相关领导听课的协调和落实工作。各学院及时汇总开展听课活动的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在学期结束前两周将书面总结和所有听课评议表及检查情况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培养办将整理分析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研究生院

2012年3月14日

附件:1、湖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听课评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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