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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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硕士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

第一条按培养计划修读完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各项最低要求。

第二条通过软件基本能力测试与硬件技术基本能力测试一年及以上时间

一、软件技术基本能力测试为必选项。

二、软件技术基本能力测试规范,按照“CCF-CSP”认证标准,学生须参加“CCF-CSP”认证考试,提交“CCF-CSP”有效成绩。2016级定最低要求为200分。最低要求成绩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提高。

三、硬件技术基本能力测试为可选项目,根据专业特点由导师选择。

四、硬件技术基本能力测试规范由院实验中心制定。

第三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硕士研究生,发表SCI期刊论文或CCF AB类会议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第四条以应用研究为主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发明专利并授权或进入实审,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者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

第五条“要求”经院学术与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正时亦然。从2017级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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