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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日期:2018-01-30 编辑:本科教务办

    为了做好我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南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招生指标分配、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及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工作。

    2、成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工作。

    3、成立学院博士生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审核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博士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共5人。

    4、按学科成立综合考核小组(以下简称:学科考核小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确定通过考核及推荐拟录取名单。

    二、申请条件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学专业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但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

    3、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18年1月-2月,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打印《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流程和要求请查阅报名公告。申请人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湖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申请条件要求,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办理。

    (二)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包括: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9)《湖南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电子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报名电子材料是网上报名的重要环节,建议以PDF或JPG格式上传附件,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2)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材料时,请将电子材料压缩为RAR压缩包后上传,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等。

    (3)推荐信:请考生到研究生院网站的招生简章栏目下载推荐信格式,两名推荐人填好后,考生以图片JPG格式上传,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之内即可。

    3、纸质材料寄送或送达:

    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17:00前

    寄送地址:湖南 长沙 湖南大学南校区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院楼101)

    联系人:李明媚 联系电话:88822273

    三、材料审核

    2018年3月5日—3月9日,学院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的依据是申请者提交的基本材料,重点审核:研究成果、博士期间的科研计划书、专家推荐书等。

    1、研究成果

    主要包括: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复核时需提交原件查验,如发现造假或存在学术道德问题取消申请资格。

    2、科研计划书

    申请人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一定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3、专家推荐书

    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申请人的了解,实事求是、客观的亲自填写。如果推荐书的撰写弄虚作假,学院将直接取消该生考核资格。

    在材料考核基础上,学院结合招生导师基本意向,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9日在信息学院网站公布。

    进入考核名单的申请人在来学校参加考核时,需按学校招生简章和学院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上交到学院教学办,学院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四、学科综合考核

    2018年3月13日14:30进行综合考核和选拔,请初审合格的考生14:00到学院101办签名报到,考生须携带提交材料原件备查。

    学科综合考核分为英语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专业综合知识测试三个环节,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形式为面试。

    1、英语测试

    学院学科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英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等,测试满分成绩为20分。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学院学科考核小组对申请者专业基础知识进行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申请人撰写的科研计划书。测试满分成绩为40分。

    3、专业综合知识测试

    专业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申请者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创新能力、科研兴趣与潜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测试满分成绩为40分。

    学科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测试成绩

    五.录取与公示

    根据申请人的学科综合考核成绩,结合导师招生名额,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 体检

    考生在复试阶段参加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

    (一)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援疆师资计划”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

    (二)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在校学习。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毕业时可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除以上三类专项计划外的考生,我校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已获硕士学位者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对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

    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九、监督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或研究生院提出,学院监督电话:0731-88821570。

    十、相关说明

    (一)申请-审核制方式和普通招考方式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一。

    (二)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

    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

    ③体检未通过者。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http://csee.hnu.edu.cn)的公告信息为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22273

    电子邮箱:xklim@hnu.edu.cn

    联系地址:湖南 长沙 湖南大学南校区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院楼10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月28日

    附件:湖南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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