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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6-08浏览量:

经本人申请,复试专家组复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拟录取2023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说明:

1.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68日至621日(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3621日上午12点之前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731-88664015。

2.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填报并提交《湖南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审查表》(以下简称政审表,详见附件1)。政审表须由考生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如街道办、居/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对拟录取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做出全面鉴定,手写或打印均可,负责人签名后并加盖党委或人事部门公章,于2023630日前交(寄)给拟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政审表的,录取通知书暂缓发放。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630日前将一式三份甲、乙方完成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协议(详见附件2)交(寄)给学院;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630日前将档案寄至学院(应届毕业生可以稍晚)。

4.考生同时被我校和外校录取的,须在公示期内作出取舍并以书面形式告之我校及学院。

5.如有放弃拟录取的考生,请在公示期内电话告知(0731-88821483)并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录取纸质说明。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

20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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