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湖南大学2020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20年博士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进程及有关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工作方案。
一、选拔方式
1.申请考核制
2.硕博连读
二、组织机构
1.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选拔的申请条件、学术要求、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审核程序、通过标准、考核办法、录取办法、申诉机制等具体方案。
2.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材料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评价,给出审核意见。申请材料审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教授组成。
4.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成立相关学科的考核小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考核、复试方式
1. 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工作将采取远程网络视频形式开展,使用的软件平台为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为避免因该网络平台临时出现问题而影响正常复试进程,将同时使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
2.考核复试前考生需确认具有支持视频通话的良好网络环境,使用手机的4G/5G网络或稳定的WIFI网络。具有支持“双机位”模式的相关设备,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以及答题用白纸1张和签字笔1支等。电脑需配备麦克风、音响、外置摄像头等。面试平台管理系统直接通过chrome浏览器登录,无需下载客户端,请确保在复试前下载并安装好chrome浏览器(已装的需及时更新)、腾讯会议、Office等必要软件和程序。提前完成注册、认证、准考信息确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在考核复试期间,要求电脑和手机全程联网,确保手机和电脑电量充足。考生须全程关闭其它无关软件,包括闹钟、QQ、手机铃声等,避免面试过程被干扰。具有相对独立封闭的面试空间,环境光线明亮,面试期间严禁其他人员在场。(详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在复试交流QQ群公布)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四、资格审查
1.在考核、复试前,由学院负责审查所有参加考核、复试考生资格,研究生院进行复查。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核、复试。
2.身份信息审核:考核复试候考期间学院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的原则完成考生身份信息审核。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参加考核、复试的考生请加入湖大材料2020博士考核复试联系QQ群:1073245528 (报考生姓名验证),并于5月22日前将下列报考审核材料的彩色扫描版或彩色照片打包发送至邮箱:389834058@qq.com。
①《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②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和准考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③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④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⑥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⑦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⑧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⑨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⑩考生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与英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
硕博连读生不需要提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4.注意事项
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材料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根据成绩和差额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复试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进入考核复试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复查。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学科综合考核
1.各学科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学科背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的全面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为30分钟。
2.申请考核制:复试总分分值400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300分和综合面试100分。硕博连读:只参加综合面试100分。
3.考核时间:2020年5月26日。具体安排届时请考生查看学院网站或QQ联系群通知。
六、体检
考生参加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和公示
学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学院将拟录取建议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③体检未通过者。
八、录取类别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硕博连读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1.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招收对象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援疆师资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这四类专项计划以及工程博士的考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
2.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在校学习。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毕业时可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除以上四类专项计划及工程博士以外的考生,我校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已获硕士学位者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对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6月30日前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需要签订定向协议书。
九、其他事项
1.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3.考生同时被我校和外校录取的,须在2020年5月30日前作出取舍并以书面形式告之我校。之后发现重复录取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优先招收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5.“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6.请考生及时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公告、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十、招生咨询及申诉监督渠道
1.考生如对以上考核复试方案或其他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疑问,请咨询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老师(全亚杰老师)。
2.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反映。
招生咨询:全亚杰老师;电话:0731-88821483;邮箱:389834058@qq.com
申述监督:李新星老师;电话:0731-88664015;邮箱:43689214@qq.com
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