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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02-28浏览量:

根据《湖南大学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和《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

2.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能力、科研素质、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进行考核。

3.坚持科学选拔,强化学科综合考核,规范和保障导师团队在选拔录取中的自主权。

二、组织机构

1.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的申请条件、学术要求、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审核程序、通过标准、考核办法、录取办法(含材料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的权重比例和具体要求)、申诉机制等具体方案。

2.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材料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申请材料审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教授组成。

4.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成立相关学科的考核小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申请条件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学专业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及以上的硕士毕业生(含应届);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

其中,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81231日前获得学位;境外留学的考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3)须在入学前同时取得硕士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且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19128-38日,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标准:350/人),打印《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具体报名时间、流程和要求请查阅报名公告。

(二)提交申请材料

2019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同时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申请材料包括: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9)考生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与英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的申请条件要求,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将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

3.考生提交报名电子材料是网上报名的重要环节,须以PDF格式上传附件,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4.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

5.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一旦录取,考生需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201931日前将《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加盖所在省教育厅的民族教育处公章)寄送至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五、学院材料审查

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材料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复查。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进入考核名单的考生在来学校参加考核时,需按招生简章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上述1-9项要求、《湖南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及《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原件交到学院研究生办216#,学院审核后留复印件备查。

六、学科综合考核

(一)学科综合考核原则上实行差额考核,差额比例由学院根据报名后的材料审查情况再确定。

(二)各学科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学科背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的全面考核。学科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三)学科综合考核分为外国语水平测试(2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40%)、专业综合考核(40%)三个环节。考核方式为面试。

1.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3.专业综合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

(四)考核时间:2019311-20日。具体安排届时请考生查看学院网站通知。

七、体检

考生在复试阶段参加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和公示

学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体检未通过者。

九、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

(一)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招收对象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援疆师资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这四类专项计划以及工程博士的考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

(二)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在校学习。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毕业时可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除以上四类专项计划及工程博士以外的考生,我校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已获硕士学位者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对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2019531日前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

十、学费和奖助

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十一、监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投诉或举报,电话:0731-88821483

十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9128-38

2.申请资格初审与综合考核:2019311-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示:20183月中旬

学院研究生办联系人:全亚杰联系电话:0731-88821483

十三、其他

(一)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二)考生同时被我校和外校录取的,须在2019521日前作出取舍并以书面形式告之我校。之后发现重复录取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优先招收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五)入学报到:新生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请考生及时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公告、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七)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导师联系,以便咨询报考信息,包括导师已招收的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学生的情况。

(八)我校严禁本校任何部门、学院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九)本方案自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十)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负责解释。



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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