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正文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1-08浏览量: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湖南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湖大教字[2017]4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经过广泛征集意见,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形成新的《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5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办反映(电话:8882149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月8日
上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五届“双代会”代表及工会委员候选人公示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做好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