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调入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原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考生的报考单位为985高校,初试成绩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国家线和我校复试分数线。
3月30日前,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复试合格的报考本校考生也可申请调剂,调剂程序同报考外校的考生。
3月31日,公布跨学院及校外调剂复试名单。
具体接收调剂申请的专业为:
接收调剂的学院 |
接收调剂的专业和名额 |
相应调出的专业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非全日制】 材料工程[085204]:19个 |
工学[08]、工程硕士[0852],且业务课一为数学的考生 理学[07],且第一轮复试时加试了数学(成绩及格)的考生 |
根据学院的招生名额和学科发展需求,按照(1)化学、物理、生物专业背景优先(2)985、211高校考生优先两条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二、调剂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由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复试专业课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40分。
1、复试专业课笔试(100分)
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考生在4月1日前将确认的复试科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给学院研究生办(邮箱:389834058@qq.com)。
考试时间:4月5日上午8:00~10:00
考试地点:材料学院224
复试笔试科目(考生任选一门):
F1301无机材料物理与化学
F1302金属学原理
F1303高分子化学
F1304材料物理基础
F1305金属塑性成形原理
2、专业综合面试(140分)
时间:4月5日上午10:30开始
地点:材料学院224
专业综合面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其中20分用于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4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80分用于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拟录取细则
1、学院结合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调剂复试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考生的调剂复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其初始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公示。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考生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参加面试。
3、考生参加面试时请携带大学本科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获奖证书等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并交予面试小组存档。
4、通信地址确认:我校通知书将通过EMS邮寄发放,4月15日—30日,拟录取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确认或更改通信地址,以便录取通知书能准确投递。
5、拟录取后请加入2017硕士qq群:154383863(报姓名),以便接收相关通知。联系电话:88821483联系人:全亚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