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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18-2019学年度学年 “湖育新材”励学金评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12-24浏览量:

根据工作安排,为做好2018-2019学年度“湖育新材”励学金评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成绩优良,本学年课程成绩均及格(含初修、公选课),综测智育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未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它校级社会奖助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品学兼优。原则上需为该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在库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

4)同等条件下,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学校、学院、年级、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同学优先。

(二)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品学兼优。申请人原则上需为该学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在库学生,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未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

3)已获得该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使用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学术科研成果继续参评该励学金。且用于参评励学金的科研成果也不得用于继续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4)评分排名的方法和该学年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法一致。

二、参提交材料
(一)本科生提交材料

1)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湖育新材”励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1

2)教务系统生成的2018-2019学年度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并注明学习成绩排名、综测成绩排名和体测成绩。

3)获奖情况及证书复印件、提供论文复印件及收录证明。

4)本人学工信息系统综测成绩(评奖)及排名的截图。

5)励学金申请书800字(湖大蓝色信纸手写)。

(二)研究生提交材料

1)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湖育新材”励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1

2)课程的规格化成绩单,并注明成绩排名。

3)获奖情况及证书复印件、提供论文复印件及收录证明。

4湖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和家庭贫困证明及其他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材料(如:残疾人证、助学贷款合同、病历、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5)励学金申请书800字(湖大蓝色信纸手写)。

三、注意事项

1.本年度共资助学生10人,其中本科生7人,研究生3人,每人资助5000元。

2.已获得该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使用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学术科研成果继续参评该励学金。且用于参评励学金的科研成果也不得用于继续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3.因研究生2018-2019学年度未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在本次励学金的评选中将综合考虑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决定受助学生人选

4.电子材料报送:各年级负责人请于1226日(周)上午12:00之前将《湖育新材”励学金(差额)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汇总上交至学院资助助管处,逾期不接收任何形式的增补材料

5.纸质材料报送:励学金个人申请材料纸质档1226日(周)上午12:00之前上交至学院资助助管处,逾期不接收任何形式的增补材料

联系人:学工办胡东阳88821499(本科生)

学工办丁倩88821499(研究生)

材料院学工办

2019年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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