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招考】经贸学院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考生招生复试细则-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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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博士生招考】经贸学院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考生招生复试细则

1、 严格按学校有关复试精神认真做好今年的复试工作。学院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的复试工作,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 学院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学院审核材料原件,请各位考生携带原件。

3、 做好综合面试工作(共100分),其中专业综合60分,材料评价30分,英语笔试10分。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成绩小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 综合面试中学院将就考生申请学位的相关材料(硕士阶段成绩单、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家推荐书、自我评价材料等)进行认真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5、学院资格审查及复试开始时间为2018年4月22日下午1:30-2:00审查材料原件 湖南大学财经校区行政楼610

2:00-2:30 英语笔试 行政楼713

2:30-5:30综合面试 行政楼707会议室。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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