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代码: 020204 学科级别:Level 2
一、学科简介
作为应用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金融学在近年获得了飞速发展。为适应当今充满活力的金融市场的需要,金融学硕士培养计划旨在培养一批具有敏锐分析能力和较强数理运算能力的学生。本项目的突出特点在于它联合了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和经济研究所的不同优势,既提供广泛而深入的金融学课程,又十分重视对金融经济学和定量分析方法的运用。金融学硕士项目包括必修和选修课程。必修核心课程覆盖了经济学,数学,计量经济学,财务会计和企业融资及投资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通过有关必修与选修课程的学习以及论文写作,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目标选择想要深入研究的课题。金融学硕士项目为三年。前两年为课程学习,第三年为论文与实习。在课程设置方面,本项目除了开设海外商学院金融硕士班的所有课程外,还将包括经济研究所的基础课程。
二、培养目标
培养以掌握经济与金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的专门人才为前提,具备坚实的经济与数理基础,掌握现代化金融学理论、方法和技能,掌握金融学理论基础和前沿知识技能,能够熟练运用金融模型与定量分析工具,并应用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能独立承担金融机构经营管理、金融市场分析与研究、企业融资与投资等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三、主要研究方向
在论文选题上,学生可选择以下两个大方向。在两个大方向下,根据学生可选择如公司治理兼并购,资产定价和国际金融等不同的研究课题。
四、学制与培养方式
1.学制:学习年限为3年。
2.学分要求:
总学分 |
课程总学分 |
学位基础课 |
学位方向课 |
TOEFL |
学年论文 |
学术活动 |
开题报告 |
学位论文 |
公共基础课 |
学科门类基础课 |
一级学科基础课 |
95 |
51 |
6 |
12 |
21 |
12 |
3 |
3 |
2 |
2 |
34 |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学位基础课 |
公共基础课 |
A1000001M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春、秋 |
必修6学分 |
A1000002M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春、秋 |
A1000003M |
基础英语 |
3 |
春、秋 |
学科门类基础课 |
|
微观经济学 I(经济所) |
3 |
秋 |
必修12学分 |
|
宏观经济学(经济所) |
3 |
秋 |
|
计量经济学I(经济所) |
3 |
秋 |
|
数理经济学(经济所) |
3 |
秋 |
一级学科基础课 |
|
微观经济学 II(经济所) |
3 |
春 |
必修21学分 |
|
计量经济学II(经济所) |
3 |
春 |
|
计量经济学III(经济所) |
3 |
春 |
|
公司金融(金融所) |
3 |
春 |
|
投资学(金融所) |
3 |
春、秋 |
|
金融会计学(金融所) |
3 |
春、秋 |
|
|
金融理论专题(金融所) |
3 |
春、秋 |
|
学位方向课 |
|
金融衍生品市场(金融所) |
3 |
春、秋 |
至少修12学分 |
|
金融模型与时间序列分析(金融所) |
3 |
春、秋 |
|
财务报表分析(金融所) |
3 |
春、秋 |
|
固定收益证券(金融所) |
3 |
春、秋 |
|
银行与金融机构管理(金融所) |
3 |
春、秋 |
|
公司风险管理(金融所) |
3 |
春、秋 |
|
国际金融(经济所) |
3 |
春、秋 |
|
管理经济学(经济所) |
3 |
春、秋 |
|
博弈论(经济所) |
3 |
春、秋 |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TOEFL、学年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必修环节的总学分数为10学分。
1、学术活动(2学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前两年期间应参加70%以上本中心学术活动,其中本人应举行学术报告1次以上,且要就所参加的学术活动要撰写总结报告,注明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要求将有关的书面材料交导师签字认可。申请答辩前报学院审查及存档。学术活动情况考核合格,记2学分。提倡研究生尽可能多地参加跨学科的学术活动。
2、TOEFL(3学分):所有学生必须在第二学期开始前通过TOEFL考试(85分以上),以便能顺利继续中心课程的学习。
3、学年论文(3学分):所有学生必须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年完成一篇学年论文。4、开题报告(2学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报告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但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5、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学习态度等各个方面进行考查。中期检查距离申请答辩的时间不少于半年。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不通过者,半年之后再次参加中检。经过2次中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规定》。
七、学位论文
学术学位硕士论文提交时采用反学术不端软件"查旧"。 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