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心组(扩大)第5次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讲话精神。
2、学习时间:2016年5月10日(周二)下午2:30——4:30。
3、学习地点:逸夫楼报告厅
4、参会人员:两级中心组全体成员、全校科级以上干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等。两级中心组成员(副处级以上的党员干部)按照固定座位就坐,实行校园卡电子考勤。其他与会人员请签到登记,按照指定区域就坐。校级中心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须由本人亲自向校党委书记请假,并向党委宣传部备案;副处级以上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须有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并向党委宣传部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副处级以上干部固定座位表
纪委监察处、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
2016-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