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机关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教育部视频会议精神,学校下发了《关于重申不得使用因私证件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的通知》(湖大外字[2015]62号)。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的通过OA系统进行出国(境)校内审批手续的网络平台、与该网络平台并行的纸质出国(境)申请报告单在内容设计方面发现了一些问题,不能满足学校加强出国(境)管理的要求,需要立即整改。由于技术原因,决定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暂停通过OA系统进行出国(境)校内审批手续,同时启用新版出国(境)申请报告单。以前使用的各种版本的出国(境)申请报告单一律废止,出国(境)校内审批流程中的各审批单位不得在非本次发布的新版报告单上签署审批意见。 新版出国(境)申请报告单按申请人的身份和行政级别分为5种,分别是:湖南大学出国(境)申请报告单(正处级)、湖南大学出国(境)申请报告单(副处级)、湖南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报告单(副处级以下)、湖南大学出国(境)申请报告单(研究生),以及湖南大学出国(境)申请报告单(本科生)。正处级和副处级干部申请因私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均使用本次发布的新版申报单;副处级以下干部和教职工申请因公临时出国(境)使用本次发布的新版申报单,申请因私出国(境)由人力资源处归口管理,不使用本次发布的新版申请报告单。申请人需选择合适的申报单,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并完成校内审批。 本次发布的新版申报单电子版可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的“常用下载”栏目下的“校内审批”文件夹中下载。 恢复使用OA系统进行出国(境)校内审批手续的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应及时向本单位师生员工传达本通知,并督促本单位师生员工切实执行本通知的要求。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