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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化学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转段实施细则

通讯员:发布时间:2024-06-07浏览量:

第一条为做好化学强基计划学生(以下简称强基生)本研转段工作,根据《湖南大学强基计划学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化学化工学院成立强基计划工作小组,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包括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研究生教学工作和纪检工作的院领导)、责任教授、辅导员等组成,负责强基生学年阶段性考核与本研转段工作。

第三条第一学年结束后,考察学生通识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的学习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对于必修课程累计三门次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学生,或化学专业核心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结构化学》及相关基础实验课程有一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学生,按不合格处理),退出强基计划,分流至化学专业普通班进行培养;等额选拔学习优秀、有志于化学科学研究、具有培养潜力的学生进入强基班。

第四条第二学年结束后,对学生进行二次考察,在充分征询班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生的意志品质、专业目标、学业成绩等进行评价,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对于必修课程累计三门次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学生,或化学专业核心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结构化学》及相关基础实验课程有一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学生,按不合格处理),分流至化学专业普通班继续培养,根据名额空缺情况,进行第二次补选。

第三学年结束后,学院组织本研转段考核工作。强基生通过学年阶段性学业考核,达到学校推免基本条件(《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2115号),可获得转段资格。主动放弃转段学业考核或未能通过考核者,视同退出强基计划。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获得转段资格的强基生,只能申请本校研究生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意愿,可申请硕士生或直博生

强基生原则上应转段至化学专业,或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关键领域相关学科进行学科交叉培养。可申请研究生阶段专业范围如下:

专业10703化学

专业2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专业31007药学

专业4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5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业60854电子信息

专业70856材料与化工

专业80860生物与医药

专业90858能源动力

转段专业目录将随国家战略需求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动态调整。

强基生可转段至交叉学科培养(专业2-专业9)的名额不超过获得转段资格人数的20%,根据学生意愿和遴选总成绩排名确定。遴选总成绩计算方式参照《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获得跨学科转段资格的强基生,如未能与意向导师达成双向选择,可在化学专业进行二次互选,跨学科转段资格不再递补。

转段进入研究生培养的学生,推免名额由教育部以专项形式下达,占用学院当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

第十一条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查实,报强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将取消其转段资格,转入化学专业普通班进行培养:

1.大四学年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或学位授予要求的;

2.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第十二条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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