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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院2023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细则
2024年05月06日 查看次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24〕35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专业分流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本科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谭拥军

副组长:涂海军 邹志成

成 员:陈 艳 徐翔晖 胡彦如 葛行义伍斗生王奕蓉 毛隆菲 于淼漪

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院本科生的专业分流工作以公开、公正、公平为总的指导原则。

三、兴趣专长与合理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应该综合考虑自己的兴趣、专长、发展目标和社会需要,慎重选择;学院各系组织专业选择宣介会,解答学生在专业选择中的疑问和困惑,并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给学生专业选择提供指导。

四、该工作细则为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细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第二部分 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根据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2023级生物技术和生物医学工程两个专业的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生物技术和生物医学工程两个专业中自主选择一个专业学习。

二、专业分流原则

(一)进行专业分流时,学生可在生物技术和生物医学工程两个专业中自主选择一个专业学习。

(二)当选择相应专业学生人数未达到15人时,该部分学生须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三)学院各系应尊重教育教学规律,统筹规划,有效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四)由其它年级调整至2023级的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按原专业就读。如果原专业分流后学生数未达15人,则需要重新选择专业就读。

(五) 已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参与专业分流。

(六)学生参与一年级分流以后二年级不能通过转专业换分流专业。

三、专业分流工作程序

(一)学院专业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专业分流方案的具体实施,并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2.负责对学生进行以“专业分流”为主题的教育,使学生对学业、职业有合理的规划,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3.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充分了解专业分流前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意愿,及时化解学生因选专业而产生的不良情绪;

4.负责接收、处理学生申诉。

(二)具体时间安排

1.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在第二学期进行。

2.学院在学生入学第二学期初发布专业分流的工作安排,经学校审核后统一公布。

3.学生在第二学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线上申请。

4.当选择相应专业学生人数未达到15人时,该部分学生须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5.学院根据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流;

6.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确定各专业拟分流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学生可以根据公示情况,提出申诉意见。学院在一周内进行处理。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向学校上报有关名单。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在生物学院,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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