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新同学:
为满足研究生同学个性化的住宿需求,根据《湖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修订)》(湖大教字[2012]33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住宿申请管理办法(试行)》(湖大教字[2012]34号)文件精神,我校实行研究生住宿申请制度。需要学校安排住宿的新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相关网站申请住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宿申请
(一)有住宿需求的研究生新生和2011级国防生及2012级骨干计划的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博士新生)
1、提交住宿申请
凡有住宿需求的同学,请于7月10日9:00—7月20日17:00期间,登录“湖南大学迎新系统”http://yxxt.hnu.cn,依次点击左侧“导航菜单”—“新生预报到”—“住宿申请”进行住宿申请。原则上入住时间为一学年。
2、学校审核
7月21日—7月30日期间,学校依据宿舍房源、学生申请时间先后,对提交住宿申请的研究生进行入住资格综合评定。具体审核原则为:
(1)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类审核;
(2)同批同类学生按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审核;
(3)原则上不接受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申请。
3、查询申请结果
8月1日9:00后登录“湖南大学迎新系统”http://yxxt.hnu.cn,依次点击左侧“导航菜单”—“新生预报到”—“床位预定”,查询申请结果。
4、预定床位
学校根据“学院相对集中”的原则提供宿舍床位,请申请通过的同学务必于8月1日9:00—8月7日17:00期间完成床位的挑选和预定。
(二)2013级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博士新生
凡有住宿需求的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博士新生,请于6月13日9:00—6月18日17:00期间,硕博连读博士新生用硕士学号登录、直接攻博博士新生用本科学号登录“湖南大学学生事务平台”http://xssw.hnu.cn,依次点击左侧“事务中心”—“床位续订”—“床位预定”,同步完成住宿申请和新宿舍新床位的挑选预定。原则上申请入住时间为一学年。
申请到新床位的同学,请于7月5日17:00前至财务处缴纳住宿费,办理原寝室退宿和新寝室入住手续,7月10日17:00前搬进新宿舍新床位入住。
为便于新生住宿安排和宿舍维修事宜,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成功、申请成功未按期缴费的同学,务必于7月10日17:00前办理退宿手续,退还宿舍钥匙、搬离学生寝室,经宿舍管理老师验收确认并结清相关费用。
(三)不住校新生
为加强不住校学生管理,请不住校新生登录“湖南大学迎新系统”http://yxxt.hnu.cn,依次点击左侧“导航菜单”—“新生预报到”—“住宿申请”,在对话框确认不住校信息。
二、缴费入住
1、住宿申请已审核通过的学生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住宿收费标准按时交齐相关费用,住宿费原则上不能缓缴。不同设施条件的宿舍对应不同住宿费用,物价局现行核定的学校宿舍收费标准有: 1200元/人/学年、1000元人/学年、800元/人/学年三种。请申请成功的同学在开学前一周按自己的住宿收费标准,将预缴的住宿费(一学年)存入学费缴费卡,由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住宿费。因特殊情况没有收到学费缴费卡的同学,校计划财务处将在报名现场收取住宿费。
2、园区中心以校计划财务处反馈的住宿费缴费名单或现场缴纳住宿费的发票为凭证,为新生办理宿舍入住登记手续。
3、申请成功后没有按时缴纳住宿费的同学,学校将视作自愿放弃住宿安排,开学后即将此床位重新分配给其它有住宿需求的同学。
三、注意事项
1、逾期未申请、申请未通过和未按时缴纳住宿费的同学,开学后需自行解决住宿。未申请到床位和错过申请机会的同学,仍有住校需求的,请密切关注“湖南大学学生事务平台”http://xssw.hnu.cn,学校将定期公布空闲房源最新情况,尽量分批满足同学们的住宿需求。
2、住宿费缴费成功后,即被视为占用下学年床位,原则上三个月内不办理退宿退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湘价教〔2012〕112号《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除办理了学籍保留、学籍取消手续、按学校规定离校实习手续等情况可以适当清退住宿费用外,其它事由原则上不得申请退还住宿费。
3、申请当次有效,本次逾期未申请和申请未通过的同学如有住校需求,下次需重新提交个人申请。
4、已入住学生如因学习需要等原因个人申请调整床位的, 开学一周后由本人提出调整床位的书面申请(需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签字盖章),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经园区中心审批同意并办理调寝手续后方可调整。
5、咨询电话:
0731—88664070 卢老师
0731—88823252 陈老师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