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普通教育与继续教育党委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时间:2023-05-06 浏览量:次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中学、小学、幼儿园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树立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鲜活形象,弘扬正气、振奋精神,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赶学先进的良好氛围,普通教育与继续教育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各支部党员人数的15%推荐通教育与继续教育优秀共产党员”,具体为:远程与继续教育支部5名,中学支部7名,小学支部5名,幼儿园支部3名。

二、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开拓创新,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在事业发展攻坚克难中不畏艰辛、冲锋在前,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充分彰显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2.在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中起表率作用,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3.一般从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选。

除上述条件外,教师岗位党员应当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科研创新的表率;管理服务岗位党员应当是勤奋工作、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表率。

三、评选程序

1.评议推荐。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结合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向上一级党组织推荐的优秀党员名单。

2.组织推选。被推荐人选填写推荐审批表和提交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内容要实事求是,突出特点,文字精练)。党支部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并提出推荐意见。被推荐人选材料在一定规范内公示5天。以上材料512报普通教育与继续教育

3.党委审批。党委召开会议对各支部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

4.评审结果在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5.表彰奖励。结合公示情况,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在2023年“七一”前进行表彰和奖励。

6.经党委研究审核,受到表彰中的特别优秀者,可推荐参加本年度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四、工作要求

1.党内表彰是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方式,也是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请各支部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对推荐表彰对象的事迹要进行挖掘提炼,选树先进典型,认真做好先进个人事迹的宣传推广工作,有目的引导广大党员、教职工学习借鉴,进一步丰富基层党建工作和学校发展内涵。

2.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优秀员的推荐评选要注重向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倾斜,特别是向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人员倾斜。

3.本次推荐人选需各支部综合考察后再予以推荐。同时请各支部组织被推荐人选填写《普继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普继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1)、《普继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2)、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请于2023512日前交通教育与继续教育委。联系人:金沙。





通教育与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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