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湖南大学普教系列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23-08-28 浏览量:次

各单位:

为庆祝第三十九个教师节,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不断促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湖南大学普教系列范围内开展“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按中学5人、小学4人、幼儿园5人,推荐2023年湖南大学普教系列“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在教学岗位上的教师要求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技能,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教学业绩显著,工作量饱满,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一定成绩。

3.在管理辅助岗位上的职工,要求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服务水平得到服务对象的高度认可。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2023年湖南大学普教系列“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2.中小幼分别组织按评选名额进行初评,确定推荐表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上述材料至普继办。

3.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表彰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表彰名单。

4.拟表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名单。

5.表彰在2023年“教师节”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把政治坚定、师德高尚,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人员选拔出来。

2.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办法。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执行民主推荐程序,广泛征求意见,推荐结果要向本单位教职工公布并进行公示。

3.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5日前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的《2023年湖南大学普教系列“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电子档和纸质档提交至普继办宋含蕊老师处。


普通教育与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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